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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来到了11月,新的一批大健康相关政策和法规已经陆续实施。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取消包括“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等多个条目。
新规的实施意味着外资在中药保密处方制品及传统技艺领域的准入限制被彻底清除。未来,随着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中医药领域将迎来更多挑战与机遇。
一方面,外资的进入将为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企业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标准化意识。
另一方面,外资将为中医药产业带来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将促使国内企业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这将有效推动产业整体发展。
今年5月14日,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原则上在产地所在省域内使用,确有临床使用需求的,可以跨省使用,不再实施审批。新政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根据相关部门的解读,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主要是指“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不具有药品注册标准,而在局部地区有多年药用习惯的中药材”。其中,少数民族医药以及少数民族药材也在规定的范围内。
四川医保局印发《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试行)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每人终身限定支付2次;不设起付线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
四川省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是响应国家关于《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指引。截至2024年10月30日,已有北京、广西、内蒙古、甘肃、新疆、山东、上海、浙江、江西、青海、吉林、江苏、河北、安徽、海南、福建、河南、陕西、西藏、湖北、山西、湖南、广东、云南、宁夏、四川、重庆共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文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以及其他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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